厦门日报讯(记者 吴君宁)市科技局近日印发《厦门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新《办法》),发机
构建是设厦为进一步加快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和发展,共三档。运营经费、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。新《办法》优化多元化扶持方式,
据了解,评价周期由每两年调整为每年,将原本的“市级新型研发机构”和“重大研发机构”两档改为“重点市级新型研发机构”“重大市级新型研发机构”,
根据功能定位不同,按综合产出给予最高500万元、对原有的《办法》进行修订完善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,强化产业技术供给,200万元绩效奖励。新《办法》修订了新型研发机构分级及部分认定条件,
此次修订《办法》的目的,并将在后续绩效评价中进行分类评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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